为深入推进海洋强市建设,支持北部滨海产业结构调整,加快构建现代化海洋产业体系,山东省潍坊市近日出台了《潍坊市支持北部滨海海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》,鼓励包括海洋化工产业在内的海洋经济的发展。
《措施》指出,支持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产业发展。根据海水淡化项目产能和综合利用水平,统筹使用省级奖补资金,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。鼓励海水淡化机构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,支持其通过PPP方式保障重大海水淡化项目建设。
对园区内符合规划和环保要求的海洋动力装备、海洋化工、海洋生物医药、海水淡化等企业,连续3年按其缴纳税收地方留成比上年度增加部分的30%给予奖励。
支持涉海龙头企业发展。对海洋动力装备、海洋化工、海洋生物药物、海水淡化等领域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、10亿元、50亿元的企业,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