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23日,生态环境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推进会,就落实《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行动方案》进行部署。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、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。
会上,相关省、市负责同志发言,介绍了整治工作进展,分享了现阶段工作经验。
会议指出,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,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,是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重要手段,是巩固提升“十四五”水环境质量的现实需要。整治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,但也暴露出一些难点问题,后续务必直面挑战,加强截污治污工作,解决污水违规溢流直排等突出问题。
会议明确,按照行动方案要求,要在“十四五”期间夯实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基础。在长江经济带 11 省(直辖市)63 市(州)的整治范围内,落实10项具体任务:建立整治工作台账,统一命名编码,全面开展监测,实施污水溯源,编制实施整治方案,完成树标立牌,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,强化截污治污,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,打造整治样板。
会议强调,整治工作实行国家统筹、省负总责、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。地方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,生态环境部门是牵头部门,各部门应各司其职,协同做好整治工作,提升截污治污工作水平。
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举行。生态环境部相关司局,11省(直辖市)和相关地市人民政府、发改委、生态环境厅(局)负责同志参加会议。